排烟风机新规定
关于排烟风机的最新规定,主要涉及国家标准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及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。以下是关键内容的总结:

一、适用场景
- 防烟系统:用于楼梯间、前室等区域,通过送风保持正压,防止烟气侵入。
- 排烟系统:用于走廊、房间等火灾时需排烟的区域,通过风机将烟气排出。

二、新规定核心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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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机性能
- 排烟风机必须能在280℃高温下连续运行30分钟以上,且保证绝缘性能。
- 风量、风压需满足设计需求,并与系统联动匹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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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质与认证
- 需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认证(CCCF),外壳需为不燃材料(如钢制)。
- 电机宜采用全封闭型,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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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与联动
- 必须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(FAS)联动,自动启动排烟风机。
- 设置手动启动装置(控制箱或消防控制室远程控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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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要求
- 风机应设在专用机房内,机房防火等级不低于2小时耐火极限。
- 排烟口与风机联锁,风速不超过10m/s(金属管道)或7m/s(非金属管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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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用电源
- 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切换;备用电源需满足持续运行时间要求。

三、特殊场所补充要求
- 地下空间:排烟风机应与补风系统联动,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%。
- 高层建筑:需分防烟分区设置独立系统,排烟量按60m³/(h·㎡)计算(净高≤3m时)。
- 车库:排烟风机应与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联动。

四、维护与检测
- 每月手动启动测试,每年全面检查风机性能。
- 定期清理风管积灰,防止影响排烟效率。

五、违规处罚
未按标准安装或维护排烟系统,可能违反《消防法》,面临整改、罚款甚至法律责任。
建议:具体项目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要求及最新规范(如2023年部分省份的细化规定)执行,设计施工前应咨询专业消防工程师。